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

来源:咨询中心 作者: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:2013-07-16

 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一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,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,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,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,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。
 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,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,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,培育壮苗,加强栽培管理,中耕除草,秋季深翻晒土,清洁田园,轮作倒茬、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。应尽量利用灯光、色彩诱杀害虫,机械捕捉害虫,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,防治病虫草害。
  特殊情况下,必须使用农药时,应遵守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。
  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:允许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;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杀虫剂、杀菌剂、拒避剂和增效剂,允许使用释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动物;在害虫捕捉器中使用昆虫信息素及植物源引诱剂;使用矿物油和植物油制剂;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、铜制剂;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。
  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、杀螨剂、杀菌剂、杀线虫剂、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;禁止使用生物源、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;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(产品)及制剂。
  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:允许使用aa级和a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;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、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;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、铜制剂;有限度地使用部分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有机合成农药,但要按国标要求执行具体操作。
  严禁使用剧毒、高毒、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(致癌、致畸、致突变)的农药;每种有机合成农药(含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)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;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最高残留限量(mrl)要求;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;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(产品)及制剂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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